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可能被驱逐出境

 2019-10-22  1768


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提醒所有来中国学习、工作的外国朋友,外国人只要在中国实施了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同时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具体要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来确定。

                                             

按照国际惯例,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如果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通过外交行为来解决。对于没有特权和豁免权的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为此,2006年公安部专门制定了《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二条规定的: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在以前都要报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该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之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根据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法律执业经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非常多,比较多的是卖淫嫖娼、吸食毒品等。比如在国际上有争议的大麻,在加拿大全境属合法,而在中国就属于毒品。


上海诺迪律师事务郑重提醒: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有义务熟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所有法律都是公布过的,外国人进入中国以后,应该了解、熟悉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我们www.shndlaw.com,邮箱nuodi@shnd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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