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与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问题

 2018-03-08  1418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彩票所得收益,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该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财产用于借贷而于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摘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总第57辑),执笔人:吴晓芳,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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