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审判规则

 2018-03-06  1430


      1、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存在的过失不属于排除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案例来源: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40号)
      2、行政机关作出的程序性行政行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无法针对相关的实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可以针对该程序性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案例来源: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14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69号)
      3、劳动者非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非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陈善菊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9期
      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未脱离治疗抢救状态,自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上海温和足部保健服务部诉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4期
      5.职工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场所从事危险工作而受伤,即使存在一定违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刘自荣诉米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案例来源:2014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八起典型案例
      6、用人单位将其工程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张成兵与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上诉案。案例来源:201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四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7、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在上班的途中,上班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何培祥诉江苏省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案例来源:201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四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8、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邹政贤诉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案例来源:201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四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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