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制五年法院培训规划 应对案件数量上升

 2011-04-02  1347


最高法制五年法院培训规划 应对案件数量上升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制定《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规划要求,法院新录用人员、任命法官和高级法官晋级必须进行培训。

  规划提出7项重点任务:开展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开展新一轮基层法官全员轮训;开展优秀中青年法官重点培训工作;实施专家型法官和审判业务专家梯次培养工程,规划期内培养评选专家型法官1000名左右、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00名左右;推进预备法官培训改革,逐步实现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加强双语法官培训,继续扶持和资助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培训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司法辅助人员和和司法政务人员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董文濮说,近年来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有些基层法官在把握法律精神、遵守程序规定、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还有差距,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同当前审判工作需要还不相适应。对此,规划提出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国基层法官集中轮训一遍。

  为保证培训顺利开展,规划对经费要求做出适当调整,统一规定为不低于同期法院业务经费的5%,并要求各级法院逐步建立正常的经费增长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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