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

 2019-10-14  1566


                                                  

    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中央扩大金融开放的政策举措,支持在临港新片区事先落地。积极落实金融委发布的11项开放措施,推进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推动重大金融改革举措在新片区先行试点。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

  二是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合规开展跨境金融活动,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

  三是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促进货物贸易和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

  四是加强对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片区内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包括长期信贷支持在内的各类资金支持。

  五是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型企业在新片区内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正确方法和路径。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监管能力。

  六是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支持上海金融人才中心建设,研究为临港新片区工作的专业人才提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支持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金融领域简政放权,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和优质金融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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