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今年起全面实施

 2011-01-17  1598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今年起全面实施

    法制日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9年9月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可以适当推迟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上提一级改革措施的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中,新疆已与全国同步实施改革,甘肃、内蒙古已于去年全面实施改革,青海、西藏也将于今年全面实施改革。至此,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将于2011年全部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上提一级改革。

  2009年9月2日,最高检印发《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据了解,由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上提一级是一项重大改革,牵涉面广,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首要问题是由于异地报捕,增加了路途时间,使原本紧张的办案时限问题更加突出,很多幅员辽阔、交通不便的地方,办案人员不得不依靠加班来完成工作。此外,侦捕衔接还不够顺畅、有效等。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能让刑事拘留期限适应上提一级后审查逮捕工作的需要,检察机关已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刑事拘留期限的立法建议。同时,已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比如,通过检察专网报送案卷材料和送达法律文书、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调配办案人员,充实侦查监督队伍;配置必要的办案车辆和高清晰度文件扫描仪、笔记本电脑等必备的办案装备等。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系统、顺畅、有效的侦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侦查部门捕前、捕中、捕后的工作衔接和相互协作。各级侦查监督部门要进一步从整合办案资源、提高队伍素质、完善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和利用信息化手段等方面,提高办案效率,缓解时限紧张的问题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记者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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