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就华为CFO被加方扣押事件谈引渡条款
2018-12-09 2788
今年12月5日,华为发布声明,公司CFO孟晚舟于12月1日在加拿大温哥华被逮捕,据悉事件起因是美国认为华为在伊朗开展业务,违反了美国的法律,于是要求加拿大政府扣押孟晚舟,并希望将孟晚舟引渡回美国。
加拿大是否会同意将孟晚舟引渡回美国取决于本国的法律以及其与美国之间是否有引渡条约,而孟晚舟作为中国公民,美国直接要求加拿大扣押未免太长臂管辖了。
那么中国法律关于引渡的规定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七条规定: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 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 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第八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由此可见,外国要求中国引渡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该行为在外国和中国均构成犯罪,而华为与伊朗展开业务没有触犯中国的刑法,因此美国没有权利引渡中国的公民。
文/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