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 上海临港地区土地供应保障四项优惠政策
2013-05-22 1606
通过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政策,降低土地开发成本,确保临港地区打造成上海土地成本洼地。对符合临港地区发展导向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城市功能性项目,临港管委会予以重点支持。
临港地区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可分别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的出让年限,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评估确定。
临港地区对工业项目用地可采用带方案出让;对大型城市综合配套、旅游会展、高端养老、文化体育休闲产业和总部经济、行业组织楼宇等重大功能性项目用地,在功能明确、基础设施明确和方案明确的前提下,可采用带方案出让。
在临港产业区推广绿化优化政策试点,实行园区总体平衡,调整工业地块附属绿化指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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