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巧破股东出资迷局,执行债权获全额保障
2026-03-04 21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昂客公司与宝成公司、梅陇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额支持原告昂客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中,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徐文律师作为昂客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据悉,昂客公司与尚德公司等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确认债权后,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陷入僵局。徐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通过梳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工商登记材料等关键文件,发现尚德公司股东宝成公司、梅陇公司存在到期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形,且出资期限延长于债务形成之后,无法对抗债权人昂客公司。
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的 “已完成实缴出资”、“债务主体异议” 等抗辩意见,徐文律师结合银行流水、企业年报等证据,从出资流向合理性、公司经营状态、出资时间节点等多个维度进行精准反驳,指出两被告转账款项未实际用于尚德公司经营,且在诉讼期间集中出资的行为不符合常理,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原告代理意见。
法院最终判决追加宝成公司、梅陇公司为被执行人,判令宝成公司在200万元出资范围内、梅陇公司在30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尚德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本案的胜诉,彰显了徐文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及执行异议之诉领域的专业积淀,其严谨的证据梳理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分析及有力的庭审辩论,为当事人债权实现搭建了坚实的法律桥梁,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尤其在当前执行难的背景下,为广大债权人提供了宝贵的执行借鉴经验,具有重大司法裁判参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