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被艾滋”农民状告疾控部门索赔310万元

 2010-03-05  2398


2010年春节,对甘肃天水农民李建平来说,过得有几分忐忑。春节前,他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将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三级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10万元。

  这个案子不久后将公开审理,李建平不知道他会拿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他也不清楚,就算官司赢了,村里人是不是还会以为他是“艾滋病患者”。

  2003年10月,李建平被当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宣布得了艾滋病;4年后的2007年10月,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三级疾控中心领导专程赶到李建平家里,宣布他已经痊愈了。

  从“被艾滋”到“被痊愈”,李建平在经历了人生中的大悲大喜之后,开始奔波于三级疾控中心,他想弄清楚一个问题:我的艾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但他至今没有得到答案。“被艾滋”孩子辍学一家四口遭提防。

  今年44岁的李建平是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金集镇瓦寨村村民。他在诉状中称,2003年,瓦寨村一位村民李某因病被送往医院救治,在医治无效死亡后被确认为患有艾滋病。

  在这位村民住院期间,李建平作为病人的邻居,曾在医院陪护过几天。2003年8月,金集镇卫生所对瓦寨村近百名群众进行了采集血液样本检验。因死者李某是李建平的邻居,且陪护过李某,因此李建平参加了这次集中血液采样。

  同年10月,清水县疾控中心、金集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到李建平家中,宣布李建平为艾滋病患者,并且说明该村还有几个艾滋病患者。由于李建平长期在外做生意,也被同时告知从此以后不得外出,要求配合每季度的采集血液样本的检测和政府的跟踪服务。

  随后,清水县疾控中心、金集镇卫生院和镇派出所到天水市麦积区,将在此打工的李建平妻子张某带回金集镇卫生院强行采集血液样本进行检测。尽管张某的检测报告为阴性,但也被告知“不得外出”,和李建平一样要接受血液样本季度检测和跟踪服务。

  李建平在诉状中还称,他的两个孩子正在上课时,也被带到卫生院强行采集血液样本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仍然为阴性。

  虽然李建平的妻子、两个孩子的血液样本检测都呈阴性,但瓦寨村的很多村民都认为李建平一家四口都是艾滋病患者,人见人防,两个孩子因无法忍受歧视而辍学。“被痊愈”村民疑是送礼治愈。

  自打李建平被宣布是艾滋病患者后,他就一直在镇卫生院接受每季度的采集血液样本的检测和跟踪服务。在每次采集血液之后,李建平都会向清水县疾控中心的张建国主任咨询病情,每次都被告知“CD值的指数很高,好着呢”。

  CD值是什么?李建平一直没弄明白,而疾控中心也从没向他作过解释。

  2006年,镇卫生院停止了对李建平的妻子张某每季度的采集血液样本的检测和跟踪服务。同年的一天,清水县疾控中心通知李建平去领取补助,一位大夫问李建平:“你们村是不是还有一个人叫李建平?”李建平回答说是,而且和他是同龄人。

  这位大夫听了李建平的回答后,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是不是搞错了”。

  当时,李建平就对疾控中心的检测有所怀疑。几天后,村里另外一个李建平被通知去采集血液样本检测,但结果是阴性正常。

  此后,李建平多次向清水县疾控中心主任张建国打电话和当面咨询病情,都被告知CD值的指数很高,情况很好。

  2007年,清水县疾控中心在每季度的采集血液样本检测中没有通知李建平参加。而在2003年至2007年的4年间,李建平的身体一直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异常反应。

  综合这些因素,李建平开始对自己是否患有艾滋病产生怀疑。他继续向清水县疾控中心询问,但都没有任何回应。

  2007年10月13日,李建平到天水市疾控中心自费采集血液样本检测。天水市疾控中心主任刘宝录答复他,CD值指数在800以上,艾滋病病毒几乎为零。

  得到这一答复,李建平直接和甘肃省疾控中心取得联系,要求进行血液样本检测,但得到的回复是:你别上来了,我们专门下去。

  10月19日,甘肃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席沧海、天水市疾控中心主任刘宝录和清水县疾控中心主任张建国一起,专程赶到李建平家里,宣布李建平的艾滋病好了。

  听到“病好”两字,李建平的大脑一片空白,激动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觉得“病好”这个大事应该找个见证人,就赶紧把村支书喊了过来。

  看着疾控中心的三辆车绝尘而去,李建平才回过神来:我为啥不问问我这个病是咋好的呢?

  尽管村支书为李建平开了一个“病好了”的证明,但村里没人相信,大家更愿意相信李建平是给书记送了礼。道理很简单,谁也没听说过艾滋病能治好。递诉状打官司讨要“病因”。

  李建平又自费到天水市疾控中心、兰州市疾控中心、甘肃省疾控中心采集血液样本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为阴性,也就是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

  李建平在诉状中称,省、市、县三级疾控部门均在2003年确认他为艾滋病患者,并对他自己、妻子、孩子强行采集血液样本,之后每年均采集血液样本予以检测,直至2007年10月19日,在他数次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宣布他病好了,这让他很费解,因为听说世界上还未研制出治愈艾滋病的药品。

  那他的艾滋病到底是如何好的呢?李建平认为只有一个结果:他根本没有得艾滋病。

  李建平认为,正是省、市、县疾控中心三级权威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随意枉下结论,才导致他和妻子、孩子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生活在恐惧和社会舆论中,使他一家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和痛苦,加剧了家庭生活困难,承包地荒废、生意倒闭,生活无着无落。

  经过一番考虑后,李建平携妻儿共4人作为原告,将甘肃省疾控中心、天水市疾控中心、清水县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省级报刊和电视上公开道歉;同时,要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10万元。

  有知情人士透露,当地疾控部门早在2006年就已经知道李建平没有患艾滋病。那么,疾控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这一消息?后来宣布李建平“痊愈”之后,为什么没有给一个合理的说法呢?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李建平“被艾滋”的背后,反映了疾病检测与认定的管理混乱、缺乏监督,院方与“病人”二者之间权利的严重失衡。此事中,如果疾控部门能够勇于承认、及时纠正、诚恳道歉,应该可以获得受害人与社会公众的宽恕和原谅,但疾控部门后来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公民的权益,而且影响了医疗卫生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错误根源,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亡羊补牢,通过完善相关监管机制与制度的完善来实现自我救赎。(记者 周文馨 通讯员 赵志锋 陈明 赵莺磷)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