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纠错 反败为胜——记李昱律师成功代理程某所有权纠纷案
2019-12-24 2345
2019年12月24日下午,上海倪女士和儿子程先生风尘仆仆来到上海律师事务所亲手郑重地将一面鲜红的锦旗交到李昱律师手里,两位千恩万谢,原来是李律师帮其在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二审中全盘翻案,反败为胜!
本案的起因是另一起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纠纷案,根据该案最终判决,涉案房产归程先生所有,程先生向另一继承人倪某支付折价款90万元。在强制执行过户过程中,产生个人所得税17万余元,程先生代为垫付,因该税款争议由此而引发本案。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税款是基于继承,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与市场交易行为存在本质区别,不是必然产生,且一审法院综合全案认为倪某在实体权益上作了实质性让步,因此由程先生承担涉案税款更为公平合理。由此,程先生一审败诉。
此后,程先生和其母亲倪女士找到了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昱律师,恳请其代理上诉。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后仔细研究了案情和相关事实及证据,依法向二审法院据理力争:既然生效判决将涉案房屋归为程先生所有,程先生当然有权依据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因此产权户名必然变更,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必然产生涉案税款,且税务局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款人”也再次明确为倪先生,鉴于国家税务机关参照买卖行为并以折价款为基数进行税费计收,双方又未就税费负担进行约定,因此该笔税费应由倪先生负担。
二审判决最终支持了李昱律师的主张,撤销了一审判决,涉案税款及相应利息一应由倪先生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二审能翻盘的少之又少,实属不易!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一直秉承公平正义的执业抱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正所谓“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我们坚信:“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