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与处理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2018-03-08  1574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摘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3年第4辑(总第56辑),执笔人:程律、吴晓芳,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