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张道真署名售书 中关村图书大厦被诉侵权

 2010-04-12  1994


假冒张道真署名售书 中关村图书大厦被诉侵权

中国法院网讯  署名为“张道真”的08版《张道真大学英语语法》书籍在市场销售,张道真之妻郑女士认为销售书籍均系假冒,将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华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人身权为由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59岁的郑女士诉称,其系张道真之妻。张道真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英语学教授、英语语法学家、英语教学界权威泰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10月24日离开人世。2007年初,张道真先生授权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其编写的《张道真大学英语语法》书籍,该书籍已在市场中合法流通,成为英语学习者的重要学习工具书,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2009年初,原告发现第二、三被告于2008年8月共同出版、发行的署名为“张道真”的《张道真大学英语语法》(ISBN:978—7—5331—5025—9)书籍在全国各大小书店中均有销售,且上述书籍主编署名及前言署名均为“张道真”,并在前言中、封底页面中均注明是张道真编写、编著,而张道真先生并未许可第二、三被告用其“署名”出版过上述书籍,更没有编著或编写过该书及书中前言。另查第四被告业参与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自涉案侵权作品出版、发行以来,第一被告一直在销售上述出版物。

  原告是张道真的法定继承人,其有权维护张道真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权益。原告认为,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张道真依法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且任何人之非法使用张道真署名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张道署名的侵权行为。现本案第二、三被告出版、发行了署名为“张道真”的涉案侵权作品,使他人误以为涉案侵权作品是张道真的作品,其行为显然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制作、出售假冒张道真署名的作品的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第一被告停止销售《张道真大学英语语法》一书;判令二、三被告停止出版、发行《张道真大学英语语法》一书;判令二、三、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144229.8元;判令二、三、四被告共同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陈晓)来源:中国法院网www.shnd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