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第一案”宣判
2010-04-07 1917
“假唱第一案”宣判 两涉案女星分别赔2.5万
人民网北京4月7日综合报道 中国内地首例被执法部门查处的假唱案件4月1日尘埃落定。据《四川日报》报道,被相关部门查处并认定商业演出过程中假唱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当日分别向四川省双流县文体局缴纳2.5万元罚款(报道称罚款总额为5万元,两次缴清)。在4月4日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中,详细披露该案的查处过程。
2009年9月19日晚,四川永艺演出有限公司在成都双流国际网球中心举办“黄圣依个人演唱会”,四川省文化厅和双流县文体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场演唱会监管中发现,演员方梓媛演唱的 《单身舞步》、殷有璨演唱的《火》和《情醉人间》涉嫌假唱。经长达半年多的立案查实,两名演员以假唱欺骗观众违法事实成立。据四川省文化厅市场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谭万春介绍,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执法部门对方梓媛、殷有璨分别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剩余的罚款将分两次缴清。谭万春表示,四川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一直不手软,“对每一场商业演出,继续严格的现场监管,彻底封杀假唱”。来源:人民网www.shnd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