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17-03-03  1367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明确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这些条件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适用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类型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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